总包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奖惩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减少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条例及奖惩措施。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l安全规定: 1)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必须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服从总包管理; 2)工人进场必须及时组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凭胸卡进入施工现场,无条件接受门卫检查; 3)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 4)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 5)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针对性强和可操作手续齐全,并认真做到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作业时执行安全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