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场地及铺位安全防火协议 甲方: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 租用(甲方) 厂区和物业租赁期间,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安全合作并做好合约条例的执行工作。 租用场地范围: 租用日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一、 乙方承租人为所租用场地的安全、防火、治安责任人,对承租的厂区和物业的安全、防火、治安工作负有完全的责任。 二、 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令法规,认真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制度,防火及安全条例,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督促员工及从业人员认真执行。 三、 乙方应严格执行各项物业管理条例和制度,服从管理,甲方应不定期地会同乙方对承租的厂区和物业场地进行防火,用电、用水、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若在短时期内不能整改的,甲方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书,明确整改时间,整改完毕后应报甲方管理部门备案,,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 乙方在场地使用期间,按场地使用性质,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切实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