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修准备队零星工程和零散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的零星工程和井下零散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所有工程施工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规定,禁止无规程措施开工作业。 2、本部门内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且在措施规定范围以外,必须编制零星工程作业单方可施工。矿安排的必须填写矿零星工程申请单,不可用部门零星工程作业单代替。未编制零星工程作业单私自施工的,按无措施施工处理,责任人对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凡未编制专项措施的零星工程,必须按要求填写零星工程作业单。零星工程作业单上必须填写其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零星工程作业单必须有施工安排人、安全责任人、施工人员签字。施工安排人应为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 4.作业前,施工队长安排工作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和作业标准,向所有参与零星工程人员贯彻清楚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后,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在带到现场的零星工程作业单上签字后方可施工。 5.加强零星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