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长(副作业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领导或部门有关安全规定或指示,并及时传达组织落实。对作业区的安全生产实行全面领导,是作业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每旬组织一次作业区安全生产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分析、布暑安排作业区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问题以及重点安全工作做出决定,并组织贯彻实施。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提出或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问题,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责成专人进行整改,做到隐患整改及时、安全、可靠。对无力解决处理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岗位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定期对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全员安全思想意识素质和生产劳动技能。 (5)负责对新工人或改变工种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工作。对特种作业要招待持证上岗工作制度,不得分配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员工从事故特种作业。 (6)加强对班组基础工作管理,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