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桦甸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基础信息1.单位名称:桦甸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2.单位地址:吉林省桦甸市集厂子村四闸门3.组织机构代码:9122 0282 0722 9411 684.法人代表:宋华疆5.联系方式:0432-661933316.厂区基本情况及处理规模:桦甸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市区东北的内河四闸门附近,距市区 3.5km,污水厂东侧为大坝,西侧为水田,约 50m 处有一座闲置看护房,南侧为鱼塘,北侧约为 50m 处为内河,内河北岸建有排涝站一处。设计处理规模为 30000 吨/日。桦甸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于 2010 年 9 月,建成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GB18918-2002)中的一级 B 排放标准。目前厂区已完成提标改造,现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排放标准。处理规模 30000 吨/日 。二、排污信息厂区排污口名称:污水处理出口。污水实际处理量:23000 吨/日。设计进出水指标见下表:项目 COD BOD SS NH3-N TN T-P设计进水 400 210 200 40 50 5设计出水 50 10 10 5(8) 15 0.5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目前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出水稳定,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要求,有自动在线监控设备监测,有
3、单位自行手工检测,有第三方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比对检测,有吉林市环保局季度监测,有桦甸市环保局抽查监测。进口在线设备有:COD 、氨氮 、流量计,出口在线监测设备有:COD 、氨氮 、PH 计、流量计。在线数据时时上传,手工检测数据每日上传公开。总磷、总氮在线检测仪器已经安装完毕,正在调试中。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14 年 3 月 3 日经吉林省环保厅审批合格,审批文号为:吉环审(表)字【2014】35号。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桦甸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盒消除本厂在工作过程中所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明确本厂相关部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
4、职责,规范应急处理程序,提高本厂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标准、文件,按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编制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体现以人为本,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的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桦甸市污水处理厂一般性环境污染事件及以上级别的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5、以及附属区域内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当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如停电、设备维护、危险化学品泄露(城市道路运输排入管网),应当启动本预案。三、危险源的基本情况根据本厂的原辅材料的危险性分析、重大危险源辨识,以及国内同类企业风险事故的调查分析,确定本厂风险单元主要是:污水处理设备。鉴于此,通过对本厂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突发环境时间危险源进行调查,掌握了本厂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并由指定人员定时进行定点监控和检查做好检查和处理记录,并将检查处理情况每月向上级汇报一次。四、指挥机构、职责和分工(一)指挥机构机构内含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王彦哲成员:王贵民、宋建伟、刘洋。(二)指
6、挥机构职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全盘组织指挥,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知道,并像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发生事故处理情况(三)成员分工总指挥:对厂内的各类突发环境时间应急救援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其他人员:现场及有害物资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五、环境风险物质本公司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水。项目环境风险时间主要为停电、设备检修、危险化学品泄露(城市运输)等。(1) 停电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采用双回路电源,当一个电源停止时,另一个回路将会启动,避免因厂区电路问题产生停电而导致设备无
7、法运行。当发生区域性停电时,由于本项目污水由泵站提升至污水处理厂,如污水处理厂及泵站均停电,则污水无法从泵站提升至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内河。如污水厂停电,泵站未停电,则应该通知泵站向污水厂停止提升污水。基于以上原因,本项目无需设置柴油发电机等应急设备。(2) 设备检修如污水厂须进行设备检修等工作导致污水厂设备无法运行,不应全部设备同时检修,应采取分段检修,保证部分设备正常运行,是污水排放标准达到可排放标准,排入河内,经辉发河自净后辉发河无较大影响。同时应加大监测力度,确保辉发河水质达标。(3) 危险化学品泄露本项目危险化学品泄露主要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城市道路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泄露,排入城市下水管网
8、,经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因此发生危险化学品在城市道路运输过程中大量泄漏,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应立停止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内河,避免对污水处理厂产生影响。六、事故应急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发布预警公告。(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公司环保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七、事故处置程序事故处置程序方框图如下:八、现场报告事故发生后,应注
9、意现场保护、清洁净化等工作。1、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现场由警戒保卫组负责保护,其主要职责是:对现场实施保卫,进行区域巡逻,保护好事故现场情况,严禁无关人员入内。2、 做好现场清洁,针对事件人、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3、 事件外溢的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环境安全继续造成危害单位物质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消除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4、 对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5、 对受污染而必须处理的人员、设备、物资、器材等进行消毒,对地面、水沟等实施地面清洁,对空气进行降低处理,防止其扩散范围。九、应急队伍保障本公司要建立突发性
10、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险、排线、监测等处置工作。十、预案的审批、备案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内部评审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环保部门、周边公众代表、专家等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预案组织审查。预案经评审完善后,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至桦甸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十一、预案实施和生效的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同时送抄给桦甸市环境保护局、周边各企业(事业)以及村屯等,相应条款有本厂企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