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政教处管理制度汇编好人好事登记表彰制度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弘杨雷锋精神,树立榜样,充分发掘学生思想闪光点,营造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一、好人好事登记1、拾到的遗失物品,要及时上交到学校政教处。对学校发生的好人好事,由政教处制定统一规范的表格进行登记。2、政教处配有专人及专门的苍山三中好人好事统计表,对拾到的失物进行认真详细的登记。3、对失物的登记,必须认真填写拾到物品人的姓名、遗失物品的特征、地点、时间、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等。其中,一卡通、身份证、校徽等有明显失主信息的物件,由政教处办公室人员直接联系失主进行认领;其他无法确认失主信息的物件,将失物信息张贴或在班主任信息群发布,以便师生及时认领。4、好人好事登记,必须注明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二、好人好事的表彰1、对于影响较大的好人好事,由政教处张榜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2、好人好事突出的影响较大的学生,有优先当选团干部、班干部、优秀学生的条件。3、表彰种类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通报表扬以上奖励均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