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中小学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基础,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各学校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途径。为促使教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设置在教学活动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现根据我市实际,对中小学的教学常规管理提出如下基本要求。一、计 划1严格按课程方案开齐各类课程,上足课时,制定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的课程实施计划,特别要按规定开设科学、艺术和实践活动课程,重视校本课程开发,推进初中综合课程和高中选修课程建设,并保证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自主选择空间。在学校和班级的醒目位置公示学校和班级课表。学校和学科教师均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2学校教学教研工作计划,由分管教学副校长组织领导教导(务)处、教科室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计划必须对全学期的教学、教研工作提出明确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必须在开学前五天印发给学校各部门、教研组、备课组和学科教师,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