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室管理制度1、B超诊断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从事B超临床诊断工作2、B超操作员要经过专门培训,政治思想好,法制观念强,技术熟练的专职技术员担任。3、B超是临床辅助诊断技术,只能用于对疾病协助诊断,严禁运用B超对胎儿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签定。4、凡进反政策法规,为他人非法进行性别签定的工作人员,经调查属实,没收其违法收入,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法律责任。5、实行B超诊断信息报告制度,B超操作员要对需要B超临床诊断的孕妇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姓名、年龄、住址、妊娠月份、诊断结果)以方便查询6、要加强对B超操作员的法律,法规,业务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其执法自觉性、杜绝询私舞弊的行为7、凡利用各种名义和借口私自向检查对象透漏胎儿性别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发现,依靠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B超室工作制度1、对持有医师填写申请单的病员,安排检查时间,详细交待注意事项,急、危、重病员和老年人优先安排。 2、检查前详阅申请单,了解病员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按申请单要求检查有关部位。 3、严守操作规程和记录要求,确保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