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等离子束发生器ODM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双方甲方:地址:电话:传真:电邮:乙方:地址:电话:传真:电邮: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作为甲乙双方ODM项目合作及之后采购产品和服务的基础。甲方向乙方下达研发工程指令时,应以本合作框架协议签字生效为前提;甲方向乙方采购时应依据本协议内容签署具体的采购订单。一、合作项目描述1.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一中所述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 乙方就其已经、正在或将来开发的新产品,赋予甲方知情与优先采购权。二、经销范围1. 乙方承诺:在授权范围内,该产品只提供给甲方独家经销,甲方有权以甲方拥有或获得授权的商标进行销售。2.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在授权范围内自行指定代理商及/或分销商。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内自行销售产品或将产品销售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再销售,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任何法律和经济上的损失。三、订购计划与支持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补充协议外,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