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在片区开发中的应用自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来,中央1和地方陆续出台了大量有关PPP模式的法规政策,一时间使得PPP在我国备受追捧。然而,关于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内涵,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得出一个统一的说法。PPP在我国官方又被称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的规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分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的规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