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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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锦麒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目 录第一章总则 .61.1 编制目的 .61.2 适用范围 .61.3 指导思想 .6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 .62.1 村庄规划类型 .62.2 村庄规划编制单元 .72.3 规划原则 .72.4 规划依据 .82.5 规划期限 .82.6 公众参与 .8第三章村庄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93.1 分类指导 .93.2 主要规划内容 .10第四章技术要点 .124.1 村庄用地分类 .124.2 空间管制规划 .154.3 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154.4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54.5 基础设施规划 .174.6 综

2、合整治规划 .184.7 村民建房规划 .194.8 近期建设规划 .19第五章成果要求 .205.1 成果要求 .205.2 保护类型规划成果要求 .205.3 改善类型规划成果要求 .205.4 简易类型规划成果要求 .215.5 建房说明书成果要求 .215.6 图纸要求 .21第六章附则 .22第一章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科学指导我省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以下简称导则 ) 。1.2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城市、县城、镇、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村庄规划编制。1.3 指导思想本导则遵循“分类指导

3、、便于操作” 的指导思想,达到提升村庄规划实效性的目的。第二章 规划编制要求2.1 村庄规划类型根据村庄对规划的需求,将村庄规划分为保护类村庄规划、改善类村庄规划、简易类村庄规划、建房说明书。2.1.1 保护类村庄规划:主要指中国和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1.2 改善类村庄规划:主要指中心村和国家、省相关试点示范村编制的村庄规划。规划包括村庄产业发展、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安排、村民建房等内容。其中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美丽宜居村庄、美丽乡村等对规划有空间要求的试点示范村,还应按要求增加相关

4、规划内容。2.1.3 建房说明书:主要指村庄建设活动量比较少的村,只需编制引导和规范村民建房的简要说明。2.1.4 简易类村庄规划: 主要指上述 3 种情况以外的村,根据规划需要编制的较简单的村庄规划。规划主要包括建设用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安排、村民建房等内容。2.2 村庄规划编制单元村庄规划原则上以建制村为单元进行编制。关联度较高的多个建制村可考虑联合编制。2.3 规划原则2.3.1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上层次规划要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需求为导向,对不同类型的村庄区别对待,分类编制规划,提高村庄规划的实用性。2.3.2 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村庄规划应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

5、用非耕地进行建设用地布局。鼓励村民集聚建房,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2.3.3 保护文化,注重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延续传统特色,尊重本土民俗风情和生活习惯。2.3.4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引导村民主动参与村庄规划编制,使村庄规划符合村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2.3.5 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村庄规划应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统筹部署,重点解决农村房屋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近期建设的规划依据问题。2.4 规划依据2.4.1 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湖南省实施办法 ;2.

6、4.2 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建规2012 195 号)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 (建村2013 130 号)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建村2013188 号)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建村201498 号) ;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国土资厅发2017 26 号)2.4.3 其他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2.4.4 城市(县城)总体规划、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2.4.5 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2.5 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一般为十年。本轮村庄规划期末至 2030 年。

7、近期规划一般为 3-5 年。2.6 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各环节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座谈会、村民会议等形式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多渠道和多方式引导村民参与。规划报送审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应遵循公 开 、 便 民 的 原 则 , 选 择 在 村 委 会 、 公 共 活 动 空 间 等 区域 予 以 公 布 。第三章 村庄规划编制主要内容3.1 分类指导村庄规划内容分为必要性内容与扩展性内容,必要性内容是相应村庄规划必须包含的内容,扩展性内容是相应村庄规划可结合当地实际选择的内容。表 3-1 村庄规划内容一览表规划内容 改善类

8、村 庄规划 简易类村 庄规划 建房说明 书发展目标与规模 产业发展规划 空间管制规划 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基础设施规划 综合整治规划 村民建房规划 专项规划 主要内容近期建设规划 保护类村庄规划暂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建规2012195号) 、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 (建村2013130号)等要求编制,相关规范进行修订或重新公布的,按其规定执行。备注: 为必要性内容为扩展性内容3.2 主要规划内容3. 2.1 发展目标与规模。依据上层次规划,结合村庄现状特征及未来发展趋势,提出近远期村庄发展目标,明确村庄定位,科学预测村庄人口规

9、模与建设用地规模。3. 2.2 产业发展规划。根据村庄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合理安排村域各类产业用地。3. 2.3 空间管制规划。落实上层次规划,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物保护等要求划定禁止建设区。3. 2.4 建设用地布局规划。对村民住宅用地、公共服务用地、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进行合理布局,明确各类建设用地的边界与规模。通过用地适宜性评价,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划定村民可新建房区,并提出集中居民点建设、整治的方案与措施。3. 2.5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落实各部门的相关要求,规划应合理布局公共管理、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农业生产服务等设施,以

10、及运动、休闲、社交活动等公共场所,并明确各类设施的位置、规模。3. 2.6 基础设施规划3. 2.6.1 道路交通规划:优化道路系统,明确村庄道路等级、道路红线宽度、两厢退让距离。有实际需求的村庄,应增加停车场、公交站点等交通设施的布局规划。3. 2.6.2 安全供水工程规划:确定供水方式、供水水源、供水规模及各类集中供水设施的布局。3. 2.6.3 污水处理工程规划:确定污水收集及处理方式;明确污水处理设施及入河排污口的布局。3. 2.6.4 电力与通信设施规划:确定供电电源,对电力设施、通信设施进行布局。3. 2.6.5 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规划:确定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具体措施、治理模式、垃圾收

11、集方式及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布局。3. 2.6.6 安全与防灾减灾规划:提出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划定村域洪涝、地质灾害等灾害易发区的范围,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靠近城区、镇区的村庄可依托城区、镇区消防队,其它村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应结合村庄供水管网布置消火栓,有条件的地区可因地制宜地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村庄应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文保单位、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按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施。3. 2.7 综合整治规划综合整治规划应对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村庄公共环境和配套设施、村庄风貌提升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有整治需求的居民点,应编制居民点综合整治方案。3

12、. 2.8 村民建房规划确定农村新建建筑的选址、退让、高度、面积等控制性内容,对建筑风格、色彩提出建设指引,提供标准户型设计。对村庄危房进行详细摸底。3. 2.9 专项规划根据村庄实际需要,可增加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内容。3. 2.10 近期建设规划根据近期发展目标,明确村庄近期 3-5 年内建设项目。第四章 技术要点4.1 村庄用地分类参照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建村201498 号) ,并对指南中“V1 村民住宅用地 ”、 “E2 农林用地”的类别名称和内容进行调整优化。将村民住宅用地划分为“原住宅用地”、 “新增住宅用地”两类,将农林用地划分为 “设施农用地”、 “农用道路”、“耕地”、 “林地”、 “其他农林 ”用地五类。表 4-1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类别代码大类中类 小类类别名称 内容V村庄建设用地村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村民住宅用地、村庄公共服务用地、村庄产业用地、村庄基础设施用地及村庄其他建设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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