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灌输品质观念,教导工作技能,培育公司各类人力资源以提升人员的技能与素养,从而使产品质量得到提高,以达到顾客满意。2. 适用范围凡本公司所有承担质量管理规定职责的人员均属本范围。3. 定义3.1 新进人员培训:指入厂在试用期内(一个月)的人员培训。3.2 在职人员培训:指试用期满或受训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培训。4. 职责权限4.1新进人员培训:由行政部安排实施。4.2在职人员培训:含管理培训及专业培训,其执行及权责如下:4.2.1内训:各部门依实际工作需求,协调内部讲师或外部讲师到厂授课。4.2.2外训:各部门视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核准后选派人员参加。4.3行政部统筹公司培训及招聘工作。5. 程序内容5.1 人员的安排5.1.1 行政部负责编制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需明确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5.1.2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经编制后,交管理者代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作为行政部进行人员选择和安排的重要依据。5.1.3公司人力资源的识别及招聘流程按员工招聘管理规定的内容执行。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