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医疗器械储存及养护工作程序编号:QMST-QP-006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一、目的:为保证对医疗器械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器械(诊断产品),保证医疗器械的储存质量,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 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 8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 年第 58 号)等法规,特制订本程序。二、范围:适用于医疗器械的储存及养护的管理;三、职责:仓储负责医疗器械的储存及保养相关工作;四、工作程序:4.1 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4.2 根据医疗器械的性能及要求,将产品分别存放于相应的库房,如:常温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产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产品的储存质量。4.3 库存医疗器械应按产品批号及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