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语言文字工作五年规划(20082012年)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全面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以“构建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把握重点,抓好管理,努力提高语言文字管理水平和社会应用水平,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适应介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二、目标任务(一)总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二)具体目标任务1、普通话普及程度显著提高。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播音员、主持人、导游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达到相应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并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党政机关的工作用语、新闻媒体的宣传用语、公共服务行业的基本服务用语,并逐步成为全社会的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社会交际中的方言隔阂、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