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卫哲辞职看阿里巴巴的风险管理 胡永星 2011年2月21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公司有限公司宣布,公司CEO卫哲和COO(首席运营官)李旭辉因2010年有1107名客户存在欺诈行为而引咎辞职。阿里系高层引咎辞职的直接原因是2009年、2010年两年时间,分别有1219家(占比1.1)和1107家(占比0.8%)的“中国供应商”涉嫌欺诈。“中国供应商”是阿里巴巴国际平台的一项服务,供应商可借助“中国供应商”身份在阿里巴巴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向海外买家展示产品,将产品打入全球市场。一些涉嫌欺诈的“中国供应商”在阿里巴巴平台上被授予“金牌供应商”,这些供应商诱惑海外买家购买笔记本电脑和电视机等家用电器,金额一般在1200美元以下,等钱到账后公司随之消失。受骗人向阿里巴巴投诉。阿里巴巴董事会于三个月前启动了“客户资质独立调查活动”,在揭示涉嫌诈骗的供应商的同时,发现阿里巴巴内部有近百名直销员工,为了追求高业绩高收入,明知是骗子客户而签约。阿里巴巴可能因此被动涉嫌民事欺诈,3.15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