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年 1-5 月全省事故统计分析今年 1-5 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647 起、死亡387 人,同比减少 151 起、72 人,分别下降 18.9%和 15.7%,其中:较大事故 4 起、死亡 17 人,同比减少 7 起、24 人,分别下降 63.6%和 58.5%,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同比实现“三个继续 下降” ,大部分行 业领域、大部分地区安全生 产形势较为稳定。但进入 3 月份后,受复产复工企业增加以及灾害天气增多等因素影响,事故总量同比降幅逐月收窄,5 月份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同比不降反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具体情况分析如下:一、全省安全生产的
2、主要特点(一)大多数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下降。除铁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等事故同比上升外,其余重点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其中:工矿商贸事故 94 起、死亡 102人、同比下降 5.1%和 3.8%,其中,较大事故 2 起、死亡 8 人,同比减少 2 起、9 人,分别下降 50.0%和 52.9%(其中:煤矿事故 1 起、死亡 1 人,同期 1 起、无亡人;非煤矿山事故 4 起、死亡 4 人,同期 5 起、死亡 6 人;建筑施工事故 36 起、死亡 40 人,同比上升 20.0%和 25.0%,其中,较大事故 1 起、死亡 5 人,同期 1 起、死亡 3 人;冶金机械等 8 行业
3、事故 16 起、死亡 17 人,- 2 -同比下降 30.4%和 22.7%,无发生较大事故,同期发生 2 起、死亡 8 人;工商贸其他事故 37 起、死亡 40 人,同比下降 5.1%和 9.1%,其中,较大事故 1 起、死亡 3 人,同期 1 起、死亡 6人);道路运输事故 531 起、死亡 262 人、同比下降 20.6%和19.4%,其中,较大事故 1 起、死亡 3 人,同期发生 6 起、死亡20 人;水上交通事故 2 起、同比下降 50.0%,死亡 7 人、同比持平,其中,较大事故 1 起,死亡 6 人,同期 1 起、死亡 4 人;铁路交通事故 14 起、死亡 11 人,同比上升 7
4、.7%和 22.2%;渔业船舶事故 6 起、死亡 5 人,同比下降 45.5%和 58.3%;农业机械、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未发生事故。(二)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1-5 月,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宁德等 7 个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厦 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宁德及平潭区等 7 个地区未发生较大事故。(三)3 月份以来事故逐月攀升。进入 3 月份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月上升,同比降幅逐月收窄,5 月份事故同比不降反升。具体是:3 月份发生事故 124 起、死亡 70 人,同比下降 24.8%和 23.9%;4 月份发生事故 153
5、起、死亡 97 人,同比下降 14.5%和 14.2%;5 月份发生事故 160 起、死亡 102 人,同比上升 7.4%和 25.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个别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铁路交通、建筑施- 3 -工、煤矿等事故同比上升,其中:铁路交通事故 14 起、死亡 11人,同比上升 7.7%和 22.2%;建筑施工事故 36 起、死亡 40 人,同比上升 20.0%和 25.0%,其中,较大事故 1 起、死亡 5 人,同期 1 起、死亡 3 人;煤矿事故 1 起、死亡 1 人,同期 1 起、无亡人。另外,水上交通较大事故 1 起、死亡 6 人,同期 1 起、死亡4 人。(二)少数地区
6、事故同比上升。莆田市事故 95 起、死亡34 人,同比上升 25.0%和 25.9%,较大事故 1 起、死亡 5 人,同期无发生;龙岩市事故死亡 24 人,同比上升 9.1%;较大事故 1起、死亡 3 人,同期无发生;平潭区事故死亡 10 人,同比上升66.7%。此外,福州市发生较大事故 1 起、死亡 3 人,同比持平。(三)5 月份事故同比上升。5 月份,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同比上升,其中:事故 160 起、死亡 102 人,同比上升 7.4%和 25.9%;较大事故 3 起、死亡 14 人,同比增加 2 起、10 人,上升 200%和 250%。5 月份事故所占比重较大,其中: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前 5 月的 24.7%和 26.3%;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前 5 月的 75.0%和 82.3%。三、对策与建议进入夏季,化工、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进入事故多发易发期,建议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及当前实际,切实加强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两客一危”- 4 -、涉爆粉尘、建筑施工、电气火灾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另外,当前各地已进入汛期,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矿山防淹井、尾矿库防溃坝、危化品防高温、烟花爆竹防雷电等措施,出现极端恶劣天气、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