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加强公司各仓库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相关安全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一、仓库安全责任1. 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3. 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严禁堵塞消防门及消防器材。4.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5.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6. 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