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的优势与劣势代建制起源: 项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CM制)。CM制是业主委托一称为建设经理的人来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运行等工作,但不承包工程费用。建设经理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在业主委托的业务范围内以业主名义开展工作,如有权自主选择设计师和承包商,业主则对建设经理的一切行为负责。采用CM制进行项目管理,关键在于选择建设经理,一般来说,精通管理、商务、法律、设计、施工等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信誉,是一名优秀建设经理所必须具备的素质。代建制模式:项目代建制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采取不同的代建模式,一般项目的代建有项目管理模式(PM模式)和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模式),以设计为龙头的代建制包括项目管理模式(EPM模式)和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模式)等。我国代建制推行的背景:长期以来,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是通过组建临时建设班子进行管理,这种“四位(投资,建设,管理,使用)一体”的投资管理体制由于在项目管理方式上存在问题,经常出项各种管理不善德现象,往往会造成政府投资效益不能最大化,项目“三超”现象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