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申请书付 款 申 请 书 安顺市安普路改造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安顺市审计局委托,由我公司对安顺市二环路(K11+620-K13+280)标段从2013年7月1日起进场开展跟踪审计工作,现提交第一、二、四、五期工程计量审核报告书四份;按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安顺市二环路(K11+620-K13+280)跟踪审计合同第三部分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六条约定(支付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委派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工作期满一个月后,甲方按乙方审核认定的每期施工计量总额计算当期跟踪审计费用,扣除20%作为保留金,向乙方支付80%)及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向贵公司申请第一、二、四、五期跟踪审计费用,请贵公司支付为感 特此申请 附件: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计费用结算单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30日 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计费用结算单 月报周期 送审金额(元) 审定金额(元) 核减金额(元) 备注 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