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期工作代建单位应当完成下列任务:(一)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准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等招标活动;(三)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和报批工作,(四)协助使用单位办理用地、拆迁等审批手续;(五)接受使用单位委托,办理计划、规划、环保、消防、林业、地震、人防、园林、用电及市政公用设施接用等报批手续;(六)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移交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手续和资料;(七)项目建设的其他前期工作。2.建设实施代建单位应当完成下列任务:(一)按照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组织施工图限额设计;(二)组织施工、监理以及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等招标活动,并组织施工;(三)负责申报年度投资计划、办理建设实施代建阶段的有关手续;(四)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五)按月向组织实施机构报送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度用款报告;(六)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七)负责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报市财政部门审批;(八)协助市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九)负责将项目竣工资料及有关资料整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