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设备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停用设备管理,延长停用设备使用寿命,确保停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减少和避免设备在停用期间造成非正常损坏和丢失,节约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后续正常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停用设备。三、定义停用设备:由于公司经营、生产节奏、成本消耗等原因,根据需要暂停或停止运行时间6个月且功能正常的设备总称。四、职责1、使用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使用单位负责设备停用前的全面清洁、检查、停用申报工作,并负责停用设备启用前的接收检查。2、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停用设备的初审,对停用情况及原因进行调查核实,监督指导使用单位做好停用前的清理、清洁等工作,负责停用设备的维护、保养、防冻、防腐工作,负责每月对设备进行检查。负责停用设备再次使用前的检查、功能恢复,试车测试等工作。3、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停用设备的相关信息、初审情况进行调查、核定,并提出停用或启用意见,负责对设备停用、启用移交工作中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评价并提出考核意见。五、设备停用程序1、有停用需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