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健康监测制度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健康检查 (1)儿童入园前应到广州市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儿童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3)儿童入园时,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儿童持原就读幼儿园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