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源湖实验学校先进处室评选管理办法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科室的工作实绩,特制定仙源湖实验学校先进处室评选管理办法,激励科室人员积极进取,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全校工作,。一、评选原则第一条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并形成制度。二、评选对象第二条 评选对象为成技校、工会、校长办公室(含团委工作)、综治办、教育技术中心、初中教务处、小学教务处、初中政教处、小学政教处(含少先队工作)、初中教科室(含财务工作)、小学教科室、初总务处12个处室。 三、评选内容及名额第三条 评选内容包括政治、业务、出勤、成绩,重点是工作实绩。政治(分值20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好。业务(分值20分):认真学习管理学知识,处室成员均具备本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协调协作能力;具有创新开拓精神。出勤(分值20分):处室成员事业心强,认真负责,工作积极;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出勤率;具有浓厚的处室文化氛围。绩效(基础分值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