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为使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辖区内居民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制定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如下: 1、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活动,负责组织和实施以党员为主体的各项服务活动。 2、根据志愿者的专长、特长,将志愿者分为若干支服务队。如政策咨询队、就业服务队、环境卫生保护队、治安巡逻队、家电维修队、保健队等等,各支队活动由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具体指导与协调。 3、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开展为居民服务活动。平时服务活动采取“小、散、灵”的活动形式,由需要服务的居民群众向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提出服务申请,中心根据居民群众生活、居住特点和志愿者的特长及实际情况,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4、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时,要佩戴党微,应时时处处注意树立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和志愿者社会形象。 5、参加志愿服务的党员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