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先锋岗标准及考核办法“党员先锋岗”评选标准。争创“党员先锋岗”的必须是正式或预备党员,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作风踏实,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工作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勇于奉献。 4、亮明党员身份上岗,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文明礼貌、仪表大方、环境整洁、服务热情,得到单位干部职工广泛认可。 5、带头创新求实效,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优质高效表现突出。 “党员先锋岗”考核办法:为了切实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党员百分考核管理办法,实行按月考核,累计积分制,每月保底分100分,加分项目实得实加。 一、月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