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制度*人民法院为深入扎实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圆满完成学习教育阶段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该学习制度。 一、学习计划制度 1、按照本院发*号文件规定的学习时间和内容,制定本单位的学习计划。 2、根据学习计划,制定详细的授课表,将学习目标、内容和要求落实到每个学时。 3、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个人自学、聘请专家做专题讲座、事迹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教育收到效果。4、每周集中学习一次。二 、集中学习和自学制度 1、各党支部、各庭室要按照统一部署,开好本支部、本庭室的动员大会。建立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会议记录簿、党员集中学习记录簿和党员学习点名册。 2、支部、庭室集中学习时间必须确保不少于30学时。对流动、离退休、年老体弱等不能参加正常学习的党员,可采取登门辅导、结对帮扶等形式组织学习。 3、要采取领导亲自上党课、聘请专家做专题讲座、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典型案例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成效。4、党员要利用业余时间主动自学,自学时间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