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强化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范和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的目的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正之风,违反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信访举报和其他渠道掌握的轻微的,一般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问题,通过开展诫勉教育,促使他们警醒、自律、正视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防范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达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的目的。二、诫勉谈话的对象1、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情节轻微,未受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2、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对职责范围内发现的违纪行为未及时制止,而应负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3、信访举报或其他渠道反映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但必须及时整改纠正的党员、干部;4、重点处室、重点岗位以及存在违纪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5、群众反映的意见相对集中,需要对群众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