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量化百分制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激发全院党员服务患者、奉献社会的积极性,使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党员量化考核对象为医院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基本要求1、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缺席。一次无故不参加党的会议扣2分;会议学习、培训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学习笔记少一次扣1分。2、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时缴纳党费的每次扣1分,连续六个月不交的按党章规定处理。3、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加党组织安排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义务劳动、主题党日活动及其他形式的组织生活,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4、在每季度的考核评比中,凡会议、学习、培训参与率达不到80%者(含请假),将与医院评先选优挂钩,年内不得被评为医院先进个人。(二)模范作用1、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5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