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利万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政同责”及“一岗双责”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各总监办、各分部单位适用本实施细则。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中 “党政同责”,是指各参建单位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与同级经营管理层负有共同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各级管理者既要对所在岗位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四条 党委书记、董事长同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现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第五条 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各总监办、各分部单位,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块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制。第二章 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六条 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