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候选人的确定,一般要经过以下5个程序:一、召开本届支委会。讨论决定下届委员的名额、构成、条件、提名办法;二、组织所辖党组织和党员酝酿推荐,上下协商,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三、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四、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关于受纪律处分的党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在近期内(23年)受过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因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仍然可以当委员候选人,但从有利于工作出发,一般不要提名为候选人;正在留党察看的党员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撤销党内职务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职务,也不能推荐与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职务;留党察看的党员恢复权利后二年内也不得担任党内职务或向外推荐担任相当于原职务或高于原职务的职务。选举程序:1、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党员人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2、宣布下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可由党员提名或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