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为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预防和解决总包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冀政办【2008】6号、冀政办【2013】34号等有关文件和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预防和妥善处置民工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决。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民工利益,用足用活保护民工权益政策,积极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加强并规范民工信访接待和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民工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