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处分的工作程序对于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委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的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纪委审查批准。1调查核实。党支部对违纪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反复核实无误后,形成调查报告。然后召开支部委员会,提出处分的初步意见,并草拟好处分决定。2处分决定和所依据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 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支委会应将所要做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这里所说的事实材料,不包括调查报告、揭发检举材料、证明材料。见面须两个人以上,并做好记录。见面后,当事人应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有不同意见或拒不签字,负责见面工作的同志应做出书面说明。3召开支部大会表决。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都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其程序大致是:介绍违纪事实和调查结果;听取本人检查和申辩;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进行帮助或为其辩护;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表决做出决定。进行表决时,同意者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处分决定,受到处分的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