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承建的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施工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结合公司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实行施工单位全面负责,项目办监督落实,公司督促管理的体系,公司将对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二、公司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根据招标合同文件规定,即每月从施工单位计量报表中暂扣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即每月施工单位应将农民工工资实际支付情况和欠付情况,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请返还上月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施工单位向项目办报送计量支付资料时,同步报送农民工工资发放表、银行支付凭证及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结果。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和农民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