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阆中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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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充市阆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送审稿)南充市阆中市农牧业局二一八年七月阆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 1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1.1 划定背景 .11.2 划定依据 .21.2.1 法律法规 .21.2.2 技术规范 .21.2.3 相关政府文件 .31.2.4 相关资料 .41.3 术语与定义 .41.3.1 畜禽 .41.3.2 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 专业户 .41.3.3 禁养区 .51.4 指导思想 .51.5 划定原则 .61.6 技术线路 .61.6.1 摸清底数 .61.6.2 核定边界 .71.6.3 征求意见 .71.6.4 报批公布 .71.7

2、 划定范围及规划期限 .71.7.1 划定范围 .81.7.2 规划期限 .81.8 划定方案 .81.8.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81.8.2 自然保护区 .81.8.3 文物保护单位 .81.8.4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81.8.5 重要河流 .81.9 划定结果 .9表 1.9-1 阆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结果 .91.10 禁养区划定说明 .101.11 禁养区管理要求 .10第二章 区域基本情况 .112.1 自然地理概况 .112.1.1 地理位置 .112.1.2 地形地貌 .122.1.3 气候 .122.1.4 水文水系 .132.2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172

3、.3 主要资源 .182.3.1 土地资源 .182.3.2 水资源 .182.3.3 旅游资源 .182.3.4 交通 .19第三章 基础环境现状 .19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9表 3.1-1 阆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表 .203.2 自然保护区 .243.3 风景名胜区 .25阆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 23.4 文物保护单位 .253.5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27表 3.5-1 阆中市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统计表 .273.6 重要河流 .283.7 阆中市畜禽养殖现状 .283.1.1 畜禽养殖数量 .293.1.2 生产效益

4、水平 .303.1.3 畜禽规模养殖情况 .303.2 存在问题 .31第四章 畜禽污染与环境承载平衡分析 .324.1 污染物产生情况 .324.1.1 畜禽养殖业污染总体情况 .324.1.2 阆中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 .334.1.3 畜禽养殖污染处理现状 .344.2 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35第五章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 .365.1 畜禽养殖禁养区概念及依据 .365.1.1 禁养区概念 .365.2 饮用水水源禁养区划分 .365.2.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规定 .365.2.2 饮用水水源数量 .375.2.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均划定为禁养区 .415.3 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5、 .425.4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禁养区划分 .42第六章 工作要求 .466.1 科学制定畜禽养殖发展规划 .466.2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 .476.3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准入审批制度 .476.4 强化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 .47第七章 保障措施 .487.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487.2 明确职责,严格执法 .487.3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487.4 广泛宣传,接受监督 .497.5 树立典型,稳步推广 .49阆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 3第一章 总 则1.1 划定背景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规模的扩展和畜牧业规模化的发展,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

6、农村面污染源的主要来源之一。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落实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践行“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 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推动全市农业污染物减排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以及四川省、南

7、充市等地方法规、规划和文件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了阆中市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2017 年 6 月 18 日通过阆中市人民政府批复,于 2017 年 7 月 1 日予以发布实施。但是,所制定的禁养区方案存在方案名称表述与省厅要求不一致,方案的内容缺少文字描述、禁养区划分图上标识不明、拐点不清等问题。今年我市按照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完阆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 4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 118 号)文件精神要求,对原方案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调整、优化、完善,重新编制阆中市畜禽禁养区划分初步方案,新增

8、禁养区文字描述、图标上标明禁养区类别、拐点坐标等。1.2 划定依据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6)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643 号);(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 17 号);(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 37 号);(9)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 2010 年第 7 号);(10

9、)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1 年修订)。1.2.2 技术规范(1)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指南(环办水体2016 99 号);(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4)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1 151 号);阆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 5(5)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8)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

10、业函2017647 号)。1.2.3 相关政府文件(1)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 99 号);(2)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 118 号);(3)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川农业2017 113 号);(4)南充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阆中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南府函2005 192 号);(5)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川农业2017 113 号);(6)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

11、通知(川府发2016 16 号);(7)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发 201645 号);(8)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修改南充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表的批复(南府办函 201193 号);阆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 6(9)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充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南充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的通知(南府办发 2004120 号)。(10)四川阆中市构溪河湿地公园总体规划;1.2.4 相关资料(1)阆中市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5 年)(2)阆中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3)各乡镇总体

12、规划。1.3 术语与定义1.3.1 畜禽包括猪、牛、羊、鸡、鸭、鹅、兔等畜禽及人工饲养或合法捕获的其它动物。1.3.2 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川农业 2017113 号)和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 647 号),确定畜禽养殖规模标准。表 1.3-1 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规模标准计量方式 畜禽种类 畜禽养殖场(小区) 养殖专业户生猪 500 头 50499 头肉牛 50 头 1049 头肉羊 500 只 50 499 只出栏量肉鸡 30000 羽 3000 29999

13、羽阆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 7肉鸭 30000 羽 3000 29999 羽肉鹅 20000 羽 2000 19999 羽奶牛 100 头 10 99 头蛋鸡 10000 羽 1000 9999 羽存栏量能繁母兔 400 只 50 399 只1.3.3 禁养区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1.4 指导思想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 色、开放、共享” 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

14、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16 16 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6 45 号),综合考虑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阆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15、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 81.5 划定原则坚持畜禽养殖“预防 为主、防治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以奖促治” 的基本原则,依据指 导思想,在划定南充市阆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过程中坚持:(1)生 态 环 境 保 护 与 畜 禽 养 殖 业 持 续 健 康 协 调 发 展 的 原 则 ;(2)畜禽养殖规模与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原则;(3)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4)维 护 群 众 合 法 权 益 与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相 统 一 的 原 则 ;(5)重视饮用水源保护的原则;(6)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7)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8)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原则。1.6 技术线路1.6.1 摸清底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等,识别和初步确定禁养区划定范围。1.6.2 核定边界在初步确定划定范围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实地勘察,调查禁养区划定相关基础信息(包括有关地物信息,养殖场分布、养殖规模等),明确拟划定禁养区范围边界拐点,形成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包括比例尺一般不低于 1:50000 的畜禽禁养区分布图,以及禁养区划定范围的文字描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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