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大陆法学者基本上认为合同是一种合意或者协议。英美法学者大都认为合同是一种允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一种合意;2、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3、合同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第二节合同的分类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合同的名称为标准,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由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主要有15种: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即在法律、行政法规中未明文规定合同名称和调整范围的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分类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对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无名合同,则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