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同形式: 1、 公司进行资本运作所签订的合同,包括股权转让合同、收购或出售资产合同、与他人合同新设公司合同、委托理财合同、托管合同、其他对外投资合同等; 2、 对外担保合同; 3、 公司经营活动中签订的合同,包括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安装工程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合同、保险合同、委托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及其他各类经济合同等。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 合同作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公司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管理活动,根据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与外界签订合同,有关部门修改和补充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公司的合同由法人或法人授权被委托人对外签订,被委托人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并严格按照法人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