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测评指标旗县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测评指标指标名称测评内容测标标准分值得分备注1、创建活动组织领导得力(30分)A领导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2.5分)10分有开展创建活动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纳入党政议事日程(2.5分)颁布指导和落实创建活动的政策文件(2.5分)创建活动有经费保障(2.5分)B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有专人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2分)15分建立健全民族工作联席会制度,每年专题研究创建工作1次以上(2分)有落实国家和相关部委等上级关于创建活动政策意见的实施方案(2分)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每年听取创建工作汇报1次以上(2分)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并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分)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创建活动(4分)C有考核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本地区、本部门的监督检查内容,并有具体措施,通过督查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创建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