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老鹰山路政执法大队准军事化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纪律严、作风硬、反应快的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队伍,不断提高路政执法服务水平,树立良好路政执法形象,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风纪和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大队路政执法人员在日常内务执法风纪与日常行为、军事训练与应急处置、值班执勤备勤、学习与纪律等方面的准军事化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大队的准军事化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要求,管训结合、知行合一,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原则。第四条 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准军事化管理,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不断培养过硬作风,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第二章 执法人员职责第一节 路政外勤职责第五条 贯彻执行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职责。第六条 实施路政巡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