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及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2017年、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为做好传承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建设方案。一、建设目标通过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传承工作室,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二、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连续3年,自公布确定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之日起。三、建设内容(一)条件建设。1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面积不小于20m2,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工作程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