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包括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和装饰工程。一、本估价表的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JD-101-95);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编制说明(土建工程);3.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编制若干统一性规定;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0版);5.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6.广西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1996年制订);7.建设部建标1994449号文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8、区内外有关近期编制的定额。二、本估价表的作用1.是广西基本建筑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投标工程标底的依据;2.是办理工程拨款和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3.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三、本估价表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广西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合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四、本估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