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存货一、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 注意的问题:(1)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不能作为企业存货(2)代制品和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3)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4)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二、存货的确认: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三、存货的初始计量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一)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购买价款:不包括按规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