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薪资管理制度(试行)一、 总 则(一)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的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本着“以岗定职、以职定薪、绩效考核”的原则,确定员工的薪资。(二)公司薪资标准随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物价指数变化以及个人所承担的责任、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三)本制度适用于扬州公司所有员工。 二、宗 旨 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鼓励多劳多得、竞争上岗,同时兼顾公平。为防止员工工资两极分化,故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高薪较低提成、低薪较高提成的方法。若高薪员工对此有异议可以申请低薪较高提成,底薪员工也可申请高薪较低提成,但前提是工作能够胜任,保证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二、 薪资的构成(一)公司员工的薪资由底薪、提成两部分构成。(二)员工底薪工资与员工所在岗位挂钩,是任职资格、工作责任在薪资中的体现。(三)提成的发放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经营运作状况。三、薪资的确定与相应变动(一)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的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