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行 政 职 业 学 院 任课教师须知教学工作一、教学时间安排 在校生教学周共17周(2014年9月15日2015年1月11日)第一天上课日期: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 考试周:共1周(2015年1月12日1月18日) 社会实践周:共1周(2015年1月19日1月25日)二、教学管理注意事项 教学纪律1遵守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2任课教师应认真学习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教学管理规范和教学管理基本文件汇编,严格执行各项规定。3根据教学任务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要求认真完成备课、授课等整个教学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任务。4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在公共邮箱下载相关课程教学大纲,按照大纲要求,认真备课、授课。5配合管理部门工作,既教书又育人,做学生的良师益友。6因公事需要请假、调课,须征得系主任和教务处同意,并至少提前三天到教务处(教务组)办理手续,私事一般不予调课;所停课程学时应在3周内补完。7课程表上如有注明“补学时”,请任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