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制度编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息化”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由计算机、网络、软件组成的信息系统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应用得越来越普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为各部门的日常工作提供高效的信息化平台,需要对信息系统的使用、维护、管理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本制度所指的的信息系统包括:OA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司网站、ERP系统(金蝶K3系统、用友NC系统、明源ERP系统等)、邮件系统、安全防御系统等以软件应用为主的系统。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第三条 信息系统管理的职能部门:集团信息中心、公司业务部门第四条 集团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能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集团信息中心制定专职的系统管理员,保证信息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交换机和各终端计算机正常运行,公司系统管理人员建立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流程并按管理流程对信息系统软件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信息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清理无用用户数据和管理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