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809-405-0032采 购 人: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8 年 9 月 6 日1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各(潜在)供应商: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
2、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2018300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三、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809-405-0032四、采购预算:人民币 4000000 元。五、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工程概算审核阶段、施工图预算编制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初审阶段四大阶段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六、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
3、关证明)。(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5)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说明。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
4、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2017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5、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原件;6、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7、提供为本项目提供
5、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8、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注:以上序号 4-7 项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文件格式中附表 1 声明函提供。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 纸)复印件加盖公章,5原件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资料不全者拒绝受理。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9 时 0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 324 线西侧协和大厦
6、北梯二楼 201 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十、开标评标时间:2018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 324 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 201 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十二、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十三、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13 日 17 时止),如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十
7、四、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地址:汕头市澄海区环城北路联系人:黄丽侬电话:0754-85725345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 324 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 201 号6联系人:金先生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E- mail: 网址: 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8 年 9 月 6 日7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2、建
8、设单位: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3、建设规模:(1)医院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项目定位为三级综合性医院,拟建场地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政府所在地澄华街道,用地整体呈梯形。南北宽约170.0米,东西长边约282.4米,东西短边约143.0米。总用地面积37290.00m 2,可建设用地面积32543.30m2。用地北临24米宽通平路,西临30米宽南田路和28米宽沈海高速,南侧为下窖村集体用地和澄华街道,东侧为下窖村集体用地和怀汉路。现场地势平坦,市政设施配套齐全,排水通畅,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交通十分便利,符合综合医院的建设标准。(2)院区外周边道路及配套澄华路(高速路口怀汉
9、路):实施路段长357m,规划宽度35.5m;通平路(高速路口怀汉路):实施路段长324m,规划宽度24m;安康路(通平路通裕路):实施路段长262m,规划宽度20m;澄华路挡土墙及人行道改造工程:长780米;(周边道路及配套实施规模由招标人书面确认)。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包括路基处理、道路下基层、上基层及砼路面等;人行道工程:包括人行道缘石、基层及步道砖铺设等;8排水工程:根据排水规划实施排水管道;交通工程:道路交通标线、标志等;绿化工程:道路两侧行道树种植;照明工程:道路路灯及控制系统。4、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106071.83 万人民币,其中,建安工程费为 74892.51 万元
10、,工程建设其他费为 8168.81 万元,设备购置安装费为 9611.53 万元,配套的医疗设备投资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预备费 5398.99 万元。5、资金来源:(1)上级财政资金补助;(2)区级财政资金补贴;(3)医院自筹。二、供应商资格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5)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说明。9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