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浆施工技术要求为保证本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提高喷浆施工质量,特编写此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作为合同一部分。在进行施工时,严格按图纸及规范施工的同时,并严格按此技术要求进行施工。1.材料要求: 选用胶液在现场加入细骨料、水泥及拌合后使用。选用材料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1 水泥应使用现场32.5或以上标号的合格产品。1.2 细骨料应使用质量合格的中砂,含泥量不得过大。 1.3 对所用胶液品种、型号、包装号、出厂日期等应按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907的规定进行检查。并应符合其剪切强度、拉伸粘结强度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 1.4 拌合界面剂的用水可采用自来水。另外,胶液属于特殊材料,还应提供材料复试报告和出厂合格证。胶液亦属于特殊保存和使用的材料,供货商还应该提供胶液的使用说明书以指导现场使用。水泥、砂、等基本材料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2. 施工机具 2.1混凝土基层与抹灰层界面喷浆施工设备包括:台秤、带空气压缩机的喷浆机、电动搅拌机、喷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