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学生会干部选聘、考核办法(试行)商学院团委商学院学生会商学院学生会干部选聘、考核办法(试行)为切实提升商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团结、务实、有工作热情、有责任心、有团队精神的高素质学生干部队伍,更好的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商学院学生干部选聘、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基本原则1、商学院学生会干部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部门推荐等方式产生。2、商学院学生会干部的聘任和晋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学院全体学生的监督。3、商学院学生会干部面向全院学生公开招聘,凡符合本办法规定任职条件的所有同学均可参与竞聘。4、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应在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的基础上,由团委老师讨论后任命。5、学生会各级干部聘期均为一年,每半年考核一次。6、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遵从商学院学生干部选聘、考核办法各项要求,对违反该规定的应予以警告或解聘。二、基本要求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坚持党的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