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蒙古族高级中学章程(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和谐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努力打造优质高中品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民族自治县条例等有关教育法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名称,性质和办学目标 第二条 学校全称:朝阳市喀左县蒙古族高级中学,是辽宁省重点高中,创建于1949年。学制3年。学校位于喀左县利州古城团结路11号。第三条 学校性质:公立。 第四条 学校办学宗旨:弘扬优良办学传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校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学校精神: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精诚团结的团队精神,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唯旗是夺的拼搏精神,面向世界的开放精神。办学理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现代公民”。校训:“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