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输血查对制度为保证患者用血安全,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在输血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及两人查对制度。1、 护士接到输血申请单后,必须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门急诊、诊断和输血诊疗同意书。贴在宽试管上的条形码标签,必须填写患者的姓名、床号、病区。 2、抽取血型交叉配血试验时,必须有二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时与值班医生)到患者的床旁,按照输血申请单共同核对床号、姓名后方可抽血,执行者、核对者在输血申请单反面签全名。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备血时,必须严格遵守“一人一次一管”的原则,应逐一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同时采集二名患者的血标本。3、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由护理人员或临床支持中心的人员同时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4、输血科工作人员在接收病人标本时,应查对标本姓名、年龄、病室、性别、床号、住院号、日期、血型核对无误后,才能接收标本进行试验。5、交差配血时所用的血标本应在48小时以内,检查有无溶血、污染等,两人工作时要求“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必须重新复查一次并记录。6、配血合格后,根据病情需要及医嘱,由护理人员或临床支持中心的人员到血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