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工程 项目项目谈判文件谈判文件(采购编号:(采购编号: JH2017-009)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二二 一七年十月十九日一七年十月十九日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谈判文件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 2 页 目 录第一部分 .4谈判邀请函 .4第二部分 .7采购项目要求 .7一、 商务要求 .8第三部分 .11供应商须知 .11 总 则 .121. 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 .122.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合格的供应商 .123. 供应费用的承担
2、 .12 谈判文件 .124. 谈判文件构成 .125. 谈判文件的修改 .126. 供应商诚信管理 .13 响应文件的编写 .137. 要求 .138. 响应文件的组成 .149. 响应文件格式 .1510. 供应报价 .1511.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2. 供应有效期 .1513. 供应保证金 .1514.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15.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6.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717. 迟交的响应文件 .17 开启响应文件和评审 .1818. 开启响应文件 .1819. 谈判小组 .1820. 对响应文件的
3、初审 .1821. 谈判及响应文件的澄清 .19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谈判文件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 3 页 22. 评审原则 .2023.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0 授予合同 .2124. 合同授予标准 .21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供应的权力 .2126. 成交通知 .2127. 签订合同 .2128. 履约保证金 .2129. 采购代理服务费: .21第四部分 .22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合同 .22(参考范本) .22第五部分 .45附 件 .45附件一:谈判书 .46附件二:供应一览表 .48附件三:报价书
4、 .49附件四:施工方案 .51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 .52附件六:施工进度计划 .53附件七:劳动力、施工方法、材料利用、机械设备情况说明 .54附件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55附件九:质量控制方案 .56附件十:公司情况一览表 .57附件十一:完成同类工程项目情况 .58附件十二: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59附件十三: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60附件十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1附件十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2附件十六: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3附件十七:资格证明书 .64附件十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65附件十九: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 .66附件二十:封面格式
5、.67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谈判文件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 4 页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谈判文件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 5 页 谈判邀请函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供应。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1、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编号:JH2017-009
6、) 。2、简要技术要求: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3、完工期: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全部完成。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供应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 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
7、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三、谈判文件公示1、谈判文件公示期:2017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五个工作日。四、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谈判文件。未完成“供应商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登记”后再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谈判文件的申请) 。供应商请登陆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组织登记。(二)供应商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
8、谈判文件申请)时间:2017 年 10 月 20 日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谈判文件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 6 页 08:30 起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 17:30 止。(三)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的申请须获得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批准。(四)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谈判文件下载确认回执 ,并将谈判文件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响应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仪式时间及地点: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 年 11 月 1 日 9 时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
9、受。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 9 号二楼开标室)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采购仪式时间:2017 年 11 月 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采购仪式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 9 号二楼开标室)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滘头东路 33 号项目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0-3812892七、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 9 号二楼政府采购
10、中心办公室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先生、苏先生联系电话:0750-3880716、3880726 传真:0750-3880726供应保证金账号:户 名: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账 号:201200270902643293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谈判文件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 8 页 二一七年十月十九日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谈判文件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 9 页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谈判文件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11、 第 10 页 一、商务要求1、 工程规模:本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 工程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翠路 28 号3、 供应商资格要求:(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企业;(2) 供应商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 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
12、据规范检查, 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工程竣工时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并一次性通过验收。5、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6、 完工期: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全部完成。7、 工程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验收,如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重建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8、 本项目的供应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和所有税费的总和。成交人自行解决接驳场内和场外的施工便道、施工用水、用电、场地排水及费用。9、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 1
13、年,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成交人必须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0、 现场踏勘:采购代理机构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必须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谈判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认真考虑谈判报价。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供应商不得以不清楚现场情况为由增加其他实际费用。联系方式:林先生,联系电话:0750- 3812892 江门市江海区江翠社区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谈判文件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 11 页 。11、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即合同工程价格固定不变,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和政策调整而改变。供
14、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预算、工程图纸、施工场地情况和市场价格,结合企业实际以及影响谈判报价的一切因素和风险提出报价。当工程因采购人原因出现变更时,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照如下办法确定:(1) 变更或增加工程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的项目,可参考相应定额单价(有下浮比值者按谈判时的百分比相应下浮) ,供应下浮百分比=1-(最终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采购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2) 变更或增加工程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单价的,相应定额也没有的,由供应商将单价分析送监理确认后,送采购人审核。(3) 变更或增加工程在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单价的,应根据供应商最终报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后的总价)的
15、下浮率(下浮率=1-(最终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采购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 ,计算出本项的结算单价,并与本商务要求本条第(1)款的计费单价对比,取其较低的单价计算造价。(4) 因采购人原因出现变更造成工程量减少的项目,在结算时扣除其相应的造价。(5)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工程量变更时(包括增加和减少) ,供应商按基本建设程序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签证,现场签证的必须要经监理单位及采购人确认。(6) 所有变更或增加的工程价格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实施。(7) 本工程所有变更资料,采购人必须报采购代理机构归档。12、 付款方式:工程按进度进行支付,支付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的 80%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定案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5,剩余5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 60 天内,并经复检达到原定质量标准无息付清。13、 施工合同由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签订。 14、 负责本项目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或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必须提交上述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